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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履行待定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合同审查 2023-10-21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待定合同效力的特点:
    1、合同具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同生效要求;
    4、效力待定不是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强制性或者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不是当事人意图不真实造成的,本质上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
    3、无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3、无代理人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 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种:合同已成立但效力不确定;合同需要经过享有追认权的人追认才有效;合同主体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法定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是: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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