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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协议怎么写,有没有法律规定?

二手房 2023-10-22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签订协议时应注意:
    1、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二手房买卖协议应当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二手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质;二手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二手房买卖协议的内容包括:二手房买卖协议双方身份信息、房屋位置及面积等基本情况、购房款、过户登记约定、违约责任、买卖双方签字、合同生效时间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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