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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仲裁恶意拖欠报销费用,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恶意停止劳动环境,得知我要离职没有证据

讨薪 2023-10-22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去劳动仲裁追讨加班费应该提供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通知,或者加班的工作成果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拖欠工资,同时以对方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争取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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