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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包括哪些条件?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22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基本的条件是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必须在100元以上,连续不断的缴纳六个月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所要求的就要看银行的规定
  •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申请贷款人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用途是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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