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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租房子。我付了5000元押金,然后剩下的余额说周日签合同的时候全部付清,但是刚才打电话给我说不想把房子租给我。他说我的租金低,然后我想把它租给别人。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0-22 12: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其全额退还租房押金;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承租人对房屋的毁损有过错的,则押金要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部分退还或者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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