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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合同期是2017年7月5号,在今年3月份,我因户口需要,与单位协商办理保险,同时补缴社保,单位考虑到我将离职,让我写了一个承诺,内容为合同期满继续留职一年,否则不予办理社保。出于紧急,我写下了承诺,同时担心,辞职时单位以此承诺为借口,说我违约。果然,上月递交辞职报告时,老板说我违约。我在一个私立学校就职,入职时单位扣押了我们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并扣了2000的押金。2015年,我的论文获奖,证书也被扣留。下周,我准备办理离职手续,索要相关证件,请问,如果单位不给,并说违约,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单位考虑到我将离职,教师资格证,我准备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给,并说违约,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劳动纠纷 2019-06-07 1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的
    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否则会造成社保缴费中断的情况,从而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办理时只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够办理。
    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凭这些材料,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转移档案,然后进行参保缴费。
    劳动者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的
    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如果原工作单位参保地与现工作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你原单位在你离职后,就会在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减员,你把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 离职后社保的处理办法其实很简单。如果在个人辞职后有新的单位接收,那么就可以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那么就需要个人找一家企业挂靠并缴纳社保,挂靠期间本由企业承担的部分金额也需要个人来承担。
    个人离职后自行缴纳社保的方法:
    1.需要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接触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做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所需要带证件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身份证。
    3.缴纳失业期间所需社保费用,缴费地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所需要证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自谋职业名义办理社保手续。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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