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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也就是说,男人可能在外面有人,但我没有实际证据,某某我们有一对夫妇共有的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嗯,但还有外债,大约有20万元。还有一个不到七周的小男孩,某某离婚是如何分配财产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22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的出轨行为,达到婚姻法中过错方的认定标准,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未出轨方。

  • 1、男方要离婚的,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则按照协议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分割,子女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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