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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非农业户口,结婚后夫妻投靠,迁入了农村,户口页上是家庭户口,那我的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原本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非农业户口,结婚后夫妻投靠,迁入了农村,还是非农业户口?

离婚 2019-03-24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有一定的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的户口登记形式,与之对应的是“居民集体户口”,是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性质分类的。  
    一、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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