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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有经济能力,拿到证书后,为男人流过孩子,半年后怀孕,现在三个月,女人结婚了,带着女儿,女人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离婚赔偿 2023-10-22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否得到离婚补偿金与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才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但是如果是怀孕离婚导致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孕妇离婚哪些情况有补偿
    1、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孕妇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
    2、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法律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
    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有经济补偿,可以多分些婚内共同财产,但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孕妇自己提出离婚,需要跟男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就算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
    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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