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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个教师,教书十二年单位一直没买社保,后因经济案被判刑,现刑释后可否要求原单位补买我十二年社会保险教书十二年单位一直没买社保,后因经济案被判刑,现刑释后可否要求原单位补买我十二年社会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3-21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在当事人是指个人参保社保或者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医保是不能补缴的,但是可以申报参保(在没有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不溯及既往);
    2、在当事人是指职工社保的前提下,已经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是必须同时参保其他四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缴社保、不付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支付方式是“按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上述月工资,按您解除劳动合同时前十二个月实际取得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障有一个大方向。在此以湖北省的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政策为例,来说明下这一问题。  
    一、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金计发  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相关问题  
    (一)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  
    (四)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各地教师群体可以参照湖北省的个例,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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