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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借的钱 当时写借条的时候 问别人借来的名字没有写。就写时间和借款人了 现在要起诉我了 他自己把名字写上去 有效吗当时写借条的时候 问别人借来的名字没有写。就写时间和借款人了 现在要起诉我了 他自己把名字写上去 有效吗

离婚 2019-05-29 16: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你好,既然及在借款合同中当了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起诉你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会判决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就可能要承担全部债务也就可能会涉及财产的执行。
    当然作为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一、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您需要搜集没有得到钱款的证据,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合同没有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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