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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恶意加租,我该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

业主维权 2023-10-23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主恶意加租,且租赁期限并未届满,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履行。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出租人加租承租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无权单方面加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涨租,承租人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当可以先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找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人民法依法判决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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