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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我进入一家个人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社保费用太高。协商4000元后,基本工资不交社保。我要求周末的老板把工资降到3000元。现在,在3000元的基础上,周六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社会保险 2023-10-23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举报方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赔偿如下:
    1、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1到5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一、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试用期给职工缴纳社保。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
    三、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单位试用期给缴纳社保或者把试用期的社保给补缴。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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