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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 2023-10-23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同意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此时是承租人违反阻力合同的约定,在租赁合同期限还未届满时就终止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者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果是没有约定的,就按照三个月的租金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房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如因一方存在违约,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处理方式为:违约方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提前解除合同存在多种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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