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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简单描述一下:一套房子,四个孩子,老人已经死了,没有留下遗嘱。其中一个老人的孩子已经去世了,四分之一的孙子孙女能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10-24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孙子女是祖父母遗产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
    2、但是,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也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就老人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外孙(老人女儿的儿子)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是发生在代位继承的情形下,其并不当然具有继承权。
    就代位继承而言,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也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就老人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外孙(老人女儿的儿子)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是发生在代位继承的情形下,其并不当然具有继承权。
    就代位继承而言,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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