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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房子的事情,房子是我俩婚前买的,不过房产证是我自己的明字,首付跟贷款都是男方付的,如果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分呢问问房子的事情,房子是我俩婚前买的,首付跟贷款都是男方付的,如果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分呢

离婚 2019-03-29 11: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一方首付的部分的房产价值归其所有,由于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所取得的房产价值为共有财产。
    一般来说,婚前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房产贷款,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
    需要的条件和办理流程简述如下,具体可向经办银行了解,他们一般都会提供周到的服务。
    一:贷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4.房产共有人(如存在)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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