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们用女方娘家的房子经营一家酒店,结婚后双方都在酒店打理了四年,收入全在女方名下。现在酒店女方家不让我们开了,女方嫌我没有工作,不挣钱,之前两人商量好过完年给我20万然后离婚,现在女方又找理由说不给我一分钱,净身出户。现在起诉要和我离婚,目的是通过法院不给我分财产。我们有一三岁女儿,女儿跟女方姓,今年年后媳妇就和我分开到现在一直没有和我见面,孩子我一个人带了一段时间,因为酒店没有开之后,我们搬出来再租房住,媳妇走后没有留下钱给我,我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生活温饱她也不管,没有办法只好把娃子送到女方家让女方爸妈在照顾。婚后我们没有房产,四年酒店的收入和婚后她背到我借出去的钱,名下还有一辆轿车,我们孩子出生到三岁办了三次生日宴礼钱全都在媳妇那里,请问女方找各种理由说是我的错要和离婚不分财产给我,合理吗?要是离婚后,我没有地方住,没有经济收入,孩子我想争取,可要真不给我分财产,那我一无所有,谈何容易争取孩子呢?请问女方找各种理由说是我的错要和离婚不分财产给我,要是离婚后,可要真不给我分财产
离婚
2019-04-1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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