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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刚发布的人,欠了三年物业费。我要交,但是物业还是让我交滞纳金。这合理吗?我负担不起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0-24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物业费有滞纳金,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1、拖欠物业费一般不需要交滞纳金,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具体需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判定。但在现有的部分司法判例中,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不予支持的可以请求赔偿违约金。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没有滞纳金的。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
    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业主应支付物业服务台约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无合理理由违反物业服务合约,逾期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在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财产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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