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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全款买的房子都是以亲戚的名义。如果我结婚了,我会以两个人的名义转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会被女方分成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5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该房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确定房产的归属;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申请拍卖、变卖,双方分割所得价款。此外,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产生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 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 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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