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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否可以同时处罚

行政处罚 2023-10-25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行政处罚属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刑事处罚属于承担刑事责任,二者是不同的;但是对于同一个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其中的拘留可以与拘役或有期徒刑相折抵,而罚款可以与罚金相折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可以并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能并处的。行政处罚属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刑事处罚属于承担刑事责任,二者是不同的;但是对于同一个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其中的拘留可以与拘役或有期徒刑向折抵,而罚款可以与罚金相折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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