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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请问下,我父亲在前段时间,因为村子里有人办酒,而去帮忙,那天晚上喝了很多,跟一个小舅回家,两人都喝高了点,又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说他跟家里的谁谁有染,父亲听不下去了,跟他争辩,结果父亲被打了《小舅不承认有打过父亲,而当时也没有人看见》,父亲回到家后,可能头脑有点发热,去到小舅家用了水果刀扎伤了对方。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想咨询下如果对方要告这样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吗?罪名成立吗?会遭到刑事处罚吗?现在对方已经出院,而且还额外要求赔偿2万,如果不给就要告我父亲,请问这属于敲诈勒索吗?罪名成立吗?会遭到刑事处罚吗?如果不给就要告我父亲,请问这属于敲诈勒索吗?

刑事辩护 2019-04-29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罪】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说的情况很复杂,单凭家庭不一定能处理好,建议你朋友聘请律师辩护,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朋友家赔偿受害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和解,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你邻居的弟弟又是未成年人,两个从轻理由,法院必然轻判,处刑三年左右,甚至可以判缓刑。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没有口供,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   故意伤害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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