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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衣服。我在工厂工作了一个多月。工厂没有和我订劳动合同。一个多月后,我没有安排任何事情要做。在工厂休息五天后,我决定离开工厂。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7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厂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是按照职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如果在工厂工作的时间还不满一年,但是已经有六个月以上了的话,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可以多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满半年的就只能领取半个月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工厂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是按照职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如果在工厂工作的时间还不满一年,但是已经有六个月以上了的话,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可以多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满半年的就只能领取半个月的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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