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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产权 2023-10-27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办理下列手续,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若一方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则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房屋证加老婆名字具体的手续如下:第一,签署房产更名同意声明,同时须原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第二,准备好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并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把你老婆的名字加上去。
    第三,按照房产局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①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②房屋坐落变更的;
    ③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④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产证要不要加夫妻双方名字取决于夫妻双方意愿,法律无明确规定。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一旦登记,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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