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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工因心脏病突然死亡,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27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
    1、临时雇工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具体如下:
    (1)临时雇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用人单位如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
    (2)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临时雇工个人原因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若因个人原因受伤,则不属于工伤,那么雇方不需要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法律依据:

  • 一、个人雇佣的临时工死亡能进行工伤赔偿吗
    1、个人雇佣的临时工死亡一般不能进行工伤赔偿。雇佣临时工,公司与临时工建立劳务关系,所以,不能主张工伤死亡赔偿。雇佣的临时工作不幸身亡,临时工家属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赔偿吗
    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
    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未工伤,单位还有可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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