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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华贷款公积金,忘了还款,怎么还贷款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27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询问当地金融机构确定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
    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离职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在贷款发放次月起用一定的方式进行还款。①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通过银行卡、存折等方式代扣偿还贷款本息。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应到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理。
    组合贷款按揭部分的提前还款需要到贷款银行网点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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