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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委托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抵押担保 2023-10-28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要提供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房产委托公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公证处公正的流程具体如下:
    1、打电话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和他们办理的时间,安排好时间即可前往办理;
    2、书写相应的模板;
    3、办理公证。
    二、申请公证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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