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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我要离婚了,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还在还贷,还有个孩子,有分割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8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子有贷款分割视情况而定。若房子属于婚前房产,其所有权不能分割,没有产权的一方,只能分得婚后共同贷款的份额;若属于婚后购买,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婚姻财产分割中,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后需要还贷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就离婚房产分割存在区别,例如:若登记在婚前一方名下,分割房产是法院会倾向将房产所有权判决给购买房屋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关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了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那么原则上一人一半,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由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房子可以判给婚前买房子的一方,但是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如果房子是有人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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