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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之前看过您写的关于直管公房承租人更名的条件,我现居住的房子是公租房承租人的名字是父亲,父母现在己经去世,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人的户口而且我以在此居住7年了现在我想过户承租人用征求其它兄弟姐妹的意见吗?我之前看过您写的关于直管公房承租人更名的条件,我现居住的房子是公租房承租人的名字是父亲,我想过户承租人用征求其它兄弟姐妹的意见吗?

房产纠纷 2019-04-02 0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管所所谓需其他亲属签字才可变更公房承租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房不是遗产,无需户口不在该房落户并未在该房居住2年以上亲属同意,房管所不予变更,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做出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 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中,所有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
    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
    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继承人数分成数份,由实际继承人按评估的价格,给其它几位继承人钱款。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
    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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