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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工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发生意外造成工伤多年,工伤鉴定为9级,现在想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怎么解决最好,请回复的详细一些,谢谢。我在用工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鉴定为9级,现在想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怎么解决最好

工伤赔偿 2019-04-18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张某可以要求A和B承担赔偿责任。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除了要求医药费疯费用外,七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如下:
    1、不终止合同时:可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终止合同时:除了的一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 鉴定后,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只要过了医疗期,单位可以解雇。你可以随时辞职,辞职没时间限制。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论是主动辞职或者单位解雇),工伤保险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咨询参保的社保局,各地社保局规定报销资料齐全,15-30天左右可以拿到补助金,各地办理时间不一样,同样要咨询办理的社保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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