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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给我,对方上诉,二审法院调解书对方支付给我63万元,房屋买卖合同两清,对方也未履行。一审法院执行期间对方申请再审,二审法院作出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对方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现在二审法院出啦一份裁定书,经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该调解书确有错误,予以再审。理由是对方当事人二审时律师委托书不是本人签字,违背自愿原则。请问律师合理吗?我和对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执行期间对方申请再审,请问律师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5-17 0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调解书双方签字了,调解书就生效了,就不能上诉了。
    只有对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不服才能上诉。
    既然对方无法上诉,你就不用考虑怎么办了。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再次起诉或上诉,可以直接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对方住所地、财产所在地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启动执行程序,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
  • 依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n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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