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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肺科医院做了手术,漏气,气胸状况。外科主任让我出院。我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29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发生医疗纠纷的,医院的处理程序一般是:
    1、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与患者共同委托鉴定;
    3、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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