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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因交通事故,被对方财产保全,现已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我已拿到,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人通知我,叫我去拿车。我的车因交通事故,被对方财产保全,现已解除财产保全。都没有人通知我,叫我去拿车。

交通事故 2019-03-21 1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或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以及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依法解除财产保全裁定。  
    1、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  
    (1)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有期限的,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予审查,如果认为足以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2、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  《意见》109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消除,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立即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5个条件: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30日内未起诉的;  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保全,以免日后赔偿判决后不能拿到,财产保全一般是多事故车辆进行保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保全,以免日后赔偿判决后不能拿到,财产保全一般是多事故车辆进行保全。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保全,以免日后赔偿判决后不能拿到,财产保全一般是多事故车辆进行保全。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车辆后就对事故的处理以及受害人的赔偿持消极心态,甚至杳无音讯。
    2、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依法解除。
    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往往受害人正在抢救或治疗过程中,相关的损失无法计算,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话,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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