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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武汉某医院的住院费用在家乡通城能报销多少?

社会保险 2023-10-30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看当地的报销比例
  • 法律分析:一、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85%;
    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60%;
    急诊住院:50%;
    转诊外地三级医院:55%;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二、城镇职工报销比例
    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5%、二级医院17%、三级医院19%
    5000元至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3%、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17%;
    15000元以上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1%、二级医院13%、三级医院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1、城镇居民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急诊住院:50%;转诊外地三级医院:55%;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而城镇职工报销比例: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5%、二级医院17%、三级医院19%;5000元至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3%、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17%;15000元以上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1%、二级医院13%、三级医院15%。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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