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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区矫正司法办公室外地人不接受怎么办?

其他 2023-10-30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找当地的司法部门解决
  • 法律分析: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 要看具体情形。司法局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接受。司法局一般以罪犯不在本地居住为由相互推诿,这时候就要检察院出面了,法院也会帮忙协调,不会因为超期报道而收监。但如果有合法正当理由拒绝,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法院可以依法裁定收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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