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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三年多,没有回过家,现在需要请假15天回家探望父母,公司领导不批。休假流程提前一周发起,领导不批,没来上班,公司按照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31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最好要有请假手续。 企业跟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是看书面的通知或者申请为准,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员工仲裁后没有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不回公司上班是视为旷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员工是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离职的,那么就不用向单位提出任何申请,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请假,一般超过三天的,算作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无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且经用人单位批准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假期过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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