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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个人干活的钱没有给,怎么办,一年了

讨薪 2023-10-3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个人干活不给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干完活不给钱处理方式如下:
    1、给用人单位干完活不给工资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责令改正;
    2、如果用人单位在改正后还是不支付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干完活不给钱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 法律分析:东西做完了不给钱做法如下: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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