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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恶意加租,我该怎么处理,法律上怎么认定

房屋租赁 2023-10-31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房主恶意加租,且租赁期限并未届满,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履行。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先行自行协商或由当地居委、村委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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