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而拖欠降温费、取暖费、交通住房补助、劳保费等其他补贴项目,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应当是违法合同履行的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分国企,外企,民企,都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很多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公积金属于违法,违法的动机各种各样。
另外,降温费、取暖费、交通住房补助、劳保费等补贴不能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内,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资来核算的,上述收入是公司支付给员工的,但是不在工资范围内。
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如果您不能和单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不能和单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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