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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是否可以转让?

拆迁补偿 2023-11-03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赔偿房办理房地产证能转让。办理房地产证的条件是:已进行初始登记;已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已领取相关文件和测绘图表;已缴纳各类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拆迁赔偿房办理房地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赔偿房是不能转让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拆迁赔偿房办理房地产证,需要携带身份证,缴纳相关费用,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办理房地产证;不符合条件的话,无法办理房地产证。拆迁赔偿房办理了房地产证的可以转让,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不可以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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