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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去哪里公证

遗产继承 2023-11-04 0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准备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
    2、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
    3、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
    4、公证申请书;
    5、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由住所和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5、公证员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根据下列方式办理:
    1、由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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