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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公产房没过户但有买卖协议,现在想更名但原房主不配合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3-25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像对房屋这一类进行更名过户,需要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首先,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确定,《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必须在登记机关有备案方可。其次,房屋作为不动产,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与等处分行为,也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再次,房屋登记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而各地多设有房屋交易中心来供市民办理房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最后,在买卖或者赠与的书面合同中应当载明约定的事项,以防止某一方违背契约精神,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 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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