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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块土地开垦20多年了,使用权属于谁?

土地纠纷 2023-11-04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法律分析: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 土地只要开荒20年不属于自己的。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当事人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可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咨询或向国土局咨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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