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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到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1-04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出资不到位法律责任有这些:
    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补足出资,或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规定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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