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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确定合同的设立地点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4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成立的地点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后签字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一般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成立的地点的确定是一般情形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最后签字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一般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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