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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在河南一建的一个小公司干??我是一名塔机司机??来工地上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让我签劳动协议??直接让我上班??在工地一共是干了差不多两天月??走的时候给了一点??现在还欠我3000千块钱该怎么办??已经拖了很久了 每次要的时候都是各种理由??我该怎么办??3000块钱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劳动局会不会帮我处理??本人现在非常急用钱??求好心人解答我原来是在河南一建的一个小公司干??我是一名塔机司机??来工地上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让我签劳动协议??直接让我上班??在工地一共是干了差不多两天月??走的时候给了一点??现在还欠我3000千块钱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3-29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劳动协议即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必须建立劳动合同,而不分开试用期劳动协议,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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