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产证是否需要还清所有贷款才能办理?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05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贷款办理一般都需要有抵押物以及收入证明,以此来确认贷款金额以及是否有还款能力。

  • 房贷还清后,贷款人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去银行,让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才会把抵押的不动产权证还给户主。
    房贷还清了还需要注意什么?
    1、贷款还完后,需要贷款人到所在银行办理,银行出具相应的清贷证明,这个十分重要,是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手续的必备材料。
    2、办理房贷时,银行一般都会在房产做抵押,购房者的房产证上也有抵押登记标志,不能上市交易,一旦房贷还清,记得及时去撤销抵押登记。这时,贷款人带上填好的法律依据:《抵押注销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抵押证明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这样你才算拿到了你的房子完全产权。
    3、担保手续记得撤销,相当多的人在房贷“商转公”时,选择了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房贷结清后,也应该及时办理撤销担保手续,并退回担保押金。
  • 房产证并不需要等到房贷还完之后才能领,如果客户购买的是现房,那一般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不然的话,业主有权利向开发商讨要说法、进行维权,开发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那通常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也可以拿到房产证。
    拓展资料:
    房产证即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按照中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
    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
    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