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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只有产权人签字,没有共有人签字,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19-03-30 1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 一、担保协议,原则上,只要签订了,就是有效的;
    二、如果要主张担保无效,必须提供法宝的理由,且得到法庭的认可。
    1、《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54条: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 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字: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只要问题所涉及的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合同法52条、54条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情形,或不存在合同法40条、41条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主要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该合同则系依法成立。
    是否公证不是必须的,没有公证的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就受法律保护。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8条、32条、39条、40条、41条、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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