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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不想买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05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车签了合同不想买了,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是否能够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以不买吗
    1、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以不买。购车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不购买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车行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退还定金。如果合同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重大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合同理由,可以要求退定金。当然,可以直接跟车行协商解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签订了定金合同,如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不能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预付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主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2、作用不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能够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从而确保对方能够顺利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
    定金虽然也有这方面的作用,但是其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
    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 法律分析:买车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是不行的。因为无论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车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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