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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6年5月3日入职,在工作期间个人单位与本人对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单位也没有帮我买社保,至2016年11月13日8点30分上班时间驾驶货车不小心损坏公司财物,老板却开除了我并且克扣了我的工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作期间个人单位与本人对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却开除了我并且克扣了我的工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4-05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说来,用人单位拖欠就业者工资有两种情况:⑴.用人单位遇到了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等原因,或者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就业者说明情况,征得就业者们的同意,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就业者应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正常工作。⑵.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故意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后而没有发放工资。这种情况目前也不少,就业者应该与用人单位交涉,敦促及早发放工资。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争议仲裁。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扣减就业者的应得工资。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情况: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
    (3)已制订并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
    (4)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就业者工资必须下浮的;
    (5)就业者请事假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除了支付就业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 劳动者毁坏公司财物,公司是否可以扣押其全部工资赔偿,要先根据员工的主观态度判断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1、员工出于故意毁坏财物的,属于侵权行为,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对财产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致公司遭受财物损失,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出于重大过失,未尽到注意义务,所以员工有义务赔偿。因此,公司可以直接从对方的工资进行扣除,不过,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并且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出于一般过失,或是基本无过失的话,其实已经尽了妥善保管义务的,员工不应承担赔偿义务。

    如果员工上班时毁坏公司财物,双方对赔偿协商不一致,并可能影响继续建立劳动关系的,比如公司主张过多赔偿的,扣除较多工资的,为避免权益遭受损失,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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