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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我贷了公积金,是否还能够提取公积金的余款?

社会保险 2023-11-08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买房时用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办理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用户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是收据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公积金余额不能全都提取出来;
    2、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用户要用公积金提前结清全部欠款的话,可以在还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积金。
    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还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余额还能提出。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余额来偿还剩下的贷款,当然也可以每个月从公积金中提取金额来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按照约定按时还款即可,公积金里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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